银河集团3#、4#锅炉燃煤耦合污泥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 分类:集团动态
- 发布时间:2021-11-16 13:24
银河集团3#、4#锅炉燃煤耦合污泥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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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银河集团3#、4#锅炉燃煤耦合污泥处置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银河集团3#、4#锅炉燃煤耦合污泥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
拟建项目概况:拟对3#、4#锅炉实施燃煤耦合污泥处置技术改造,新建一套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余依托现有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改造后3#、4#锅炉具备108t/d干污泥(含水率35%)处置能力,全厂具备156t/d干污泥(含水率35%)处置能力,满足海安市固废处置中心工程一期项目干污泥处置需求。本期工程在银河集团现有厂区内建设,不另征地。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银河集团
通讯地址: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邮箱:15523565@qq.com 电话:189361988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张工 邮箱:1765070728@qq.com 电话:025-8569906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银河集团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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